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(不支持数字)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1767|回复: 5

【最高法:不满16岁偶尔与幼女发生关系不认为犯罪】

[复制链接]

签到天数: 227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493

主题

2855

回帖

9003

积分

超级版主

积分
9003
发表于 2013-10-24 22:0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,鉴于部分性侵害犯罪的低龄化特点,《意见》规定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“偶尔”与幼女发生性关系,情节轻微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http://t.cn/zRJemDV偶尔......

打赏楼主

取消

感谢您的支持,我会继续努力的!

扫码支持
扫码打赏,你说多少就多少

打开支付宝扫一扫,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

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,不可扭曲如蛆虫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————  曼德拉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0 天

[LV.3]偶尔看看II

250

主题

3410

回帖

1万

积分

热处理专家组

积分
11969
发表于 2013-10-24 23:16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司法解释有点二次立法的意思。
应当禁止部门出台司法解释。部门可以出司法解释提议,人大批准。
现在站在什么地方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往什么方向移动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366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227

主题

2万

回帖

5万

积分

超级版主

积分
58357
QQ
发表于 2013-10-25 12:58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投反对票。
热处理之家,我爱我家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3789 天

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1310

主题

5824

回帖

5万

积分

热处理专家组

积分
55103
QQ
发表于 2013-10-26 18:1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反对无效!
因为……你已经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……
永不言败,是成功者的最佳品格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366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227

主题

2万

回帖

5万

积分

超级版主

积分
58357
QQ
发表于 2013-10-26 19:0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草原的风 发表于 2013-10-26 18:11
反对无效!
因为……你已经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……

过几年反对有效,因为娃娃已经有公民权了。
热处理之家,我爱我家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121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135

主题

5612

回帖

2万

积分

版主

积分
20982
发表于 2013-10-26 19:14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NND还偶尔,依我看直接阉了算!
平安是幸,知足是福,清心是禄,寡欲是寿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热处理之家 ( 湘ICP备16021836号-4 ),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:湘ICP备16021836号-1湘ICP备16021836号-3湘ICP备16021836号-4, 公安部备案号:43010302000896

GMT+8, 2024-12-25 01:22 , Processed in 0.115411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
,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:湘ICP备16021836号-2